2006年7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副刊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裁判与法官
田春勇

  世界杯的热浪渐渐远离了,但留给人们的却是余味无穷。球星们的精彩表演,球迷们的热情奔放,无不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但深深印入我脑海的,却是那些兢兢业业、默默无闻的裁判。
  说裁判“默默无闻”,似乎有些不妥,因为在一些比赛之后,如本次世界杯上荷兰与葡萄牙比赛后,裁判也会成为人们关注、讨论甚至攻击的焦点;说裁判“默默无闻”,又似乎有些理由,因为他们永远都不是场上的主角,若干年后,人们津津乐道的往往是那些经典的比赛、进球,而裁判却早已淡出了人们的视野。
  但做裁判,就需要默默无闻,不需要过多崭露自我,正如我们的法官,他们总是在默默无闻地主持着公平与正义。
  谈起法官,很多人就会联想到裁判,其实,法官不正是一名裁判吗?足球裁判依据的是足球场上的规则,而法官依据的是法律的规定;裁判控制着比赛的进程,而法官则驾驭着庭审的进程;裁判拥有着决定比赛胜负的大权,而法官则手握着关系当事人权益的大权。
  如何用好手中的权是成为一名好裁判与一名好法官的共同要求。要做一名好裁判,必须不偏不倚,公平对待双方,而要成为一名好法官,同样需要刚正不阿,秉公执法;要做一名好裁判,必须不存私心,不枉不纵,而要成为一名好法官,还需心系百姓,一心为民;一旦用权不当,裁判面对的可能是铺天盖地的批评、指责与叫骂,而等待法官的除此之外还有法律的严惩。
  裁判就是球场上的“法官”,法官则是法庭上的“裁判”,他们都能主宰胜负,但也同样责任重大,因为他们会因公平执法、廉洁公正为大家所敬仰,但也会因裁判不公、贪赃枉法被世人所唾骂。